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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3.1、基本规定3,1。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科学建造,满足居住者的基本生活需求.3,1。2,保障性住房住区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按照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并应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资源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3、1。3、保障性住房住区设施应齐全.适用、耐久、遵循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3,1,4 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功能需求、住宅类型适宜。单元布局紧凑.套型功能实用 结构体系合理.立面造型美观、3、1.5,保障性住房建筑设备应满足使用要求 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产品应有质量检测合格证书.3.1。6,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应按照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3,1。7,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 安全和耐久等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标准要求。保障性住房性能应不低于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规定的B级住宅的要求,3。1 8 保障性住房施工与验收应执行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建设宜推行部品的产业化和建造的工业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住房质量与品质 3,1,9.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保证合理的建设工期和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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