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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机构享受政府支持政策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配租.并将配租情况报企业驻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二、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三。家庭成员均具有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上述规定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政府根据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市区家庭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第十四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报下列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二、上年度收入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三,住房情况证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私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五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家庭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未设立居委会的。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在15日内进行初步审查 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向街办申诉、三、街道办事处10日内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四 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五 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六,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二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奎文区。潍城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第十七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奎文区。潍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 第十八条、新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提供原件核查,二 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四,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内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第十九条,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二 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员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人社部门,三,人社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建设部门.四,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由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二十条、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坐落,房源数量以及申请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登记顺序等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排序、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获得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对象和轮侯顺序。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入围对象、发放租房证明 标注顺序号.申请对象按照租房顺序号选定住房后。与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和产权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其所在单位也应参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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