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建设 社会机构享受政府支持政策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配租 并将配租情况报企业驻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二,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三 家庭成员均具有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上述规定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由政府根据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市区家庭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第十四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报下列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证件 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二,上年度收入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 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三。住房情况证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无私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 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五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家庭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未设立居委会的。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 人口等情况在15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向街办申诉、三,街道办事处10日内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 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四,建设 住房保障 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五,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六、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说明理由,第十六条.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奎文区。潍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 第十七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第十八条,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提供原件核查,二、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三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四。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内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新就业职工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提出申请,二 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 就申请人员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人社部门,三 人社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建设部门,四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 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坐落.房源数量以及申请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登记顺序等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排序、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获得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对象和轮侯顺序 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入围对象,发放租房证明、标注顺序号,申请对象按照租房顺序号选定住房后。与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和产权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其所在单位也应参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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