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机构享受政府支持政策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工作由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配租,并将配租情况报企业驻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二.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三。家庭成员均具有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上述规定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政府根据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市区家庭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第十四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报下列材料.一 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二,上年度收入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 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三,住房情况证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私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四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五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申请家庭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未设立居委会的.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二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 住房,人口等情况在15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送街道办事处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向街办申诉、三、街道办事处10日内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四。建设 住房保障 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五 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六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 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 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奎文区、潍城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 第十七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本人在现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视为同一区域,第十八条.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 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提供原件核查。二、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四.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内工作年限证明 以劳动合同为准。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第十九条、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 部门提出申请。二,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员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人社部门 三.人社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建设部门、四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坐落,房源数量以及申请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登记顺序等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排序。公开摇号等方式 确定获得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对象和轮侯顺序.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入围对象,发放租房证明。标注顺序号.申请对象按照租房顺序号选定住房后 与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和产权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其所在单位也应参与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