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城市防灾规划管理第七十二条、城市应按防灾减灾规划的要求、建立防灾体系.完善防灾设施,第七十三条 防洪,一.防洪标准。荆江大堤为 级堤防 荆江的防洪标准为防御沙市水位45,00m.城陵矶水位34.40m 且确保荆江大堤安全。内垸长湖 太湖港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二,城市建设及河道综合治理应满足城市防洪的要求.严禁占用河道滩地兴建建,构。筑物、保证行洪通畅,三,为保证城区水体的调蓄功能、确保水系畅通.新。改。扩建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城区水体、穿越河道的各种管线.不得阻碍河道行洪。四 荆江大堤背水坡脚50m内.严禁一切建,构。筑物建设、荆江大堤堤脚1000m内不许打井取水。荆江大堤堤脚1000m内高层建筑基础工程.荆江大堤,柳林洲堤,学堂洲堤外侧滩区建筑。码头 驳岸.以及穿堤管线应符合防洪要求,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第七十四条,消防、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 m时 应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二,在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2、3。4级的新、改,扩建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三。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应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m,道路路幅宽度大于等于60m时 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四,新,改。扩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五 城市消防站周围200,m范围内不应布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并且不应布置在消防站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消防站50m内不应布置影剧院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第七十五条。抗震 一、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抗震加固。按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严格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二,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医疗 通讯。消防,交通运输等.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生产企业和其储存仓库,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并按相关法律程序由有关部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七十六条。人防,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相结合.在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工业园区 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