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集体土地上农村村 居,民住宅建设选址 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征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第六条。农村村 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异地新建的农村村.居,民应当于新房建好后。在半年内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第七条,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的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住宅小区集中.优先选用现有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段 第八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住宅建设的,违法建设部分在征地拆迁中不予补偿、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