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指标计算规范第八十七条,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 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和本章的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建筑层高计算规范要求。一 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 别墅等,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 0米.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 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 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建筑标准层层高除以3,0米的商乘以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余数不足1 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容积率。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按其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办公建筑,含写字楼 酒店,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 6米且小于等于8。7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三、商业建筑、含住宅底商.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市,大型商场等大空间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用房。以及电影院.体育场馆 展示厅、报告会议厅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四。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 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五、地下室,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设计为车库。储藏室,人防,设备用房等功能的部分不计算容积率.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设计为商业。娱乐,居住。办公等经营性功能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地下室设计为停车库时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其顶板面高出就近室外地面大于等于1 0米的、不分面宽长度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当其顶板面高出就近室外地面小于1.0米的 其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如建筑室外地坪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再按上述计算规则核准 第八十九条。架空层规范要求、公共架空层是指在建筑主体结构投影之下、仅用于公众活动或者环境绿化的,开放式的开敞空间、应保证有一定的规模,最窄处的净宽度不得小于3米,因安全需要可以设置透空栏杆,但不得围闭,首层架空层标高应与室外地坪齐平、架空层当其层高小于2。2米时,不计算容积率。当其层高大于或等于2,2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临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首层架空层,第九十条、半开敞空间规范要求。一、阳台.泛指在建筑主体结构之外。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底板。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空间,阳台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外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应大于2、1米,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二 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 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不应大于0 6米 装饰性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 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露台在建筑设计上应位于建筑底层或建筑顶层或建筑裙房屋面.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露台、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四。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露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符合上述空间形式的,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上述形式的,不视为半开敞空间。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五,每套住宅半开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建筑面积的15,商业,办公,酒店建筑的每层半开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层建筑面积的10 第九十一条,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飘窗规范要求.花池 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建筑外墙附属物 应突出建筑结构外围,无围护结构、进深不超过0。6米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建筑外墙附属物 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应按本规定第九十条的半开敞空间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4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建设项目含有飘窗设计的 应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详图 第九十二条.小区配套设施面积计算规范要求.住宅小区出入口处的管理房 值班房,单独设立的设备房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及按规划条件配建的对外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 建成后交由环卫部门管理的.社区管理用房。建成后移交当地居委会管理的,幼儿园等均按全面积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第九十三条,除以上特殊情况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2011.明确的住宅基本功能外、新出现的其它功能的建筑空间、一律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计入建筑总面积并计算容积率.第九十四条.工业 仓储 体育。教育.医疗.文博,展览等类别的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2005.建筑面积按其实际面积计算容积率.第九十五条,在核定建筑密度指标时以下情形可不计入,一 地下通道出入口,室外踏步平台。风井,排烟井及采光井 二。花架 廊等建筑小品 三 亭.独立烟囱,油罐 水塔、贮油,水,池。贮仓等建,构筑物,四、项目内独立的垃圾房,燃气调压、换热。防汛泵房。配电。公厕等市政配套建筑 第九十六条.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与宅旁绿地。以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筑的顶部绿地。宅旁绿地从距建筑外墙1,5米以外开始计算。院落式组团绿地从距组团道路1 0米以外开始计算,有树木种植的停车场符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范的 可计入绿地面积,墙面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水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