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给水和灭火设施8,1,一般规定。8.1,1、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特性和火灾危险性等综合因素进行,8、1 2.公众聚集场所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其消防用水量、水压和设置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8,2.灭火设施、8、2 1、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置主管直径不小于80mm.支管直径不小于65mm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8。2,2,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其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 其消防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8,2,3,下列公众聚集场所 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2.3,1、超过1500 个座位的剧院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8。2 3、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 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 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8。2,3、3、总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餐厅,不包括厨房面积。8 2,3、4,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8 2、3,5 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 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旅馆的客房,无楼层服务员的客房、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顶部 8,2,3、6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建筑.8 2、3.7、人防工程中使用面积超过1000m2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及大于300.个座位的电影院的观众厅等.8、2,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8、2 4 1.面积不超过1500m2.且不具备开挖消防水池及设置水泵房条件、但城市管网供水能保证系统流量与压力的公众聚集场所。8.2 4、2。面积不超过1500m2.且不具备开挖消防水池及设置水泵房条件,但室内消火栓管网供水能保证系统流量与压力的公众聚集场所 8、2.4。3 没有城市管网及消火栓供水能力 但具备消防水池等水源条件面积不超过1000m2的公众聚集场所,8.2.4,4.其它符合GB.50084中设置局部应用系统设置条件的.8.2,5,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8 2,5,1、设置在多层建筑中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口 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8、2 5 2,设置在高层建筑中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或礼堂的舞台口、8,2、6、下列部位宜设置雨淋系统。8 2,6,1。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的葡萄架下部、8。2 6 2。设葡萄架的演播室、8.2,7、下列净空高度大于8m的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置大空间主动灭火系统。8,2,7。1.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8,2、7。2.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博物馆.展览馆 美术馆,音乐厅的门厅 中庭.展示厅等场所 8 2,7 3,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机场,火车站售票厅,等候厅等场所,8.2,7,4.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大型商场,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的大空间门厅.中庭、室内步行街等场所.8、2,8。公众聚集场所除应按GBJ,140.的要求配置灭火器外.重要的房间 设备间及每间KTV。房内应在醒目和便于取用处配置不少于两具2kgABC 干粉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