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公众聚集场所.人员较为密集,具有一定规模、发生火灾事故时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公众服务场所,3、2,空气调节系统、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也称为 简易喷淋系统、与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相同,由增压泵,湿式报警阀、报警控制装置。压力开关和快速响应喷头等构成,作为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有效补充。具有造价低廉。安装方便,操作容易、维护简单的特点、3 4.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维持烟区内一定能见度的系统,3、5、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用于建筑物中对安全出口。紧急出口实施控制与管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效隔离火情.快速疏导人员的逃生系统装置.包括独立式,联动式。延时式、门禁式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3 6 机械排烟。采用排烟风机、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维持烟区内一定的能见度的系统.3,7、自然通风。采用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等自然的通风方式。3、8,中庭。三层或三层以上。且短边不小于6m的大容积空间。3.9,光疏散指示标志,由疏散出口标志图形或疏散通道标志图形或由两种标志图形组合而成的一种起到疏散指示作用的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电子显示型疏散指示标志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3、10 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指建筑物内净空高度大于8m。平时人员较为密集 且具有一定规模、发生火灾事故时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公众服务场所。3 11,大空间主动灭火系统.应用于大空间,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探测着火部位并主动喷水的灭火系统.3.12,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 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