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DB34/1659-2012
  • 六安市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年
  • 安徽省智慧城市 政务云机房迁入管理规范 DB34/T 3681-2020
  • 安徽省船闸工程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6-2020
  • 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4/T 5008-2020
  • 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体系 构成和要求 DB34/T 3596-2020
  • 安徽省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34/T 3678-2020
  • 安徽省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规范 DB34/T 3688-2020
  •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4年
  • 安徽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DB34/T 3655-2020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市建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第四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处罚,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物价局依法进行处罚,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 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市建委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第四十一条.对弄虚作假 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