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新建或者启用已禁止使用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的,二、应当建设集中供用热设施而未建的,第四十二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供热运行中供热参数.热用户室温合格率和运行事故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未按规定时间供热或擅自缩短供热期的。三。发生重大故障未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的,四.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生产经营.逾期仍不恢复的 由供热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热单位管理 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四十五条,危害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集中供用热设施的,二,工程施工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 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三。擅自将用热管网与供热管网连接的,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热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实施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第四十八条。对拒绝、阻碍供热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