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适应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内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若干个街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热用户供热、第四条 济南市供热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管理工作、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供热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配套建设 多家经营.统一管理,协调发展,第六条。热电联产的总热效率和热电比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指标、经济综合部门应当加强热电联产电力管理 提高热电机组利用率.保障热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七条,鼓励城市集中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限制。改造分散供热燃煤锅炉、推广热 电.冷联供。第八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建设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和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的生产经营活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