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9部分:有色金属行业 DB36/T 1275.9-2020
  • 江西省抚河流域生态河道建设规范 DB36/T 1235-2020
  • 江西省智慧景区建设指南 DB36/T 1234-2020
  •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 DB36/T 1339-2020
  • 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4年
  • 江西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DB36/T 1176-2019
  • 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 江西省展览展示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范 DB36/T 1272-2020
  •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2017年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未取得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内容的管线工程 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依法处以罚款,第四十三条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擅自组织施工.对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不办理竣工备案 对不按照规定时限,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因管线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或移交工程档案资料不及时,不齐全。不正确而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管线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五条、工程测量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钱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工程测量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未按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相关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利用中。严格执行、谁利用,谁负责 的保密制度,对于因为地下管线档案失密造成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市建设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