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第.六、项和第,十、项规定之一的 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五条第、七,项,第。八 项和第 九.项规定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具备法定条件,擅自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义务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 并处以所损失燃气费3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变更名称。位置,燃气用途的 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办变更手续 交纳所欠费用、并对居民用户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之一的 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造成损失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 除赔偿损失外,处以赔偿费1至5倍的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燃气供应企业未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责令限期改正,未经用户造成损失的、处以500元至3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费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弄事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涉及公安.消防。工商 计划。规划 财政、物价,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权限的,由上述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予以处罚。第四十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