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维护燃气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第四条 发展燃气事业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利用能源、保证安全和优先满足生活需求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县、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接受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公安.消防,工商、计划.规划,财政、物价、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