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四十九条,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的时候 代表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主席团和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对议案和有关报告作补充说明.第五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第五十一条。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发表意见,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