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尾矿库回采7.1。尾矿库回采各期的等别及相关要求按下列规定执行,尾矿库的等别应按4,5尾矿库的全库容和坝高确定,尾矿坝的稳定性应符合5 3.16的要求.尾矿库的防洪应符合5。4的相关要求。7。2,尾矿库回采应符合下列要求、回采方式应技术合理,安全可靠,回采过程中应保证尾矿库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回采顺序应按照、由内到外、先库后坝、从上至下、单层开采。原则进行,采用干式和湿式联合回采的尾矿库。应明确两种方法衔接的处理方案,同一座尾矿库内不得同时进行尾矿的回采和排放.尾矿库回采产生的新尾矿应进行尾矿再利用或另设尾矿库堆存。7。3 尾矿库回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尾矿库回采的规模、回采范围,服务年限和相应可靠的回采安全措施.尾矿库回采的规划及顺序、包括回采工艺、输送方式,设备配置。以及现有设施的利用,保护、回采期间尾矿坝及库内回采边坡的稳定性分析及安全措施.回采期间尾矿库防洪标准,调洪演算及防洪安全措施 回采期间尾矿库的监测设施.回采结束后尾矿库的处置方案,7,4.尾矿库回采全过程应设排洪设施,排洪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原有排洪设施如继续使用.应保证其结构的可靠性、回采区与排洪设施间应设置排洪通道,应对排洪设施采取保护,防止淤堵措施,对于不继续使用的排洪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封堵、7。5。尾矿库回采过程中需要预留或堆筑中隔坝时 应满足下列要求。中隔坝应按临时构筑物设计,中隔坝坝顶高程不得高于开采现状的坝顶高程。干式开采中隔坝由基底至坝顶不得高于3m、7.6、干式回采应满足下列要求.单层开采的高度不得大于3m、台阶坡面角应根据尾矿力学性质确定、设备选型应根据地基承载力确定,必要时应采取相应地基加固措施 回采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运输线路,回采设施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必要时应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措施 7,7,湿式回采的采坑深度应不大于6m 水面以上边坡高度应不大于3m、边坡角水上部分应控制在25 以下 水下部分应控制在20,以下.7.8.尾矿库回采生产运行应满足下列要求。尾矿库回采生产单位应建立回采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回采作业计划和回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回采安全管理工作 距尾矿库内排水井,排水斜槽 排水涵管等设施周边15m范围内的尾矿,不得采用挖掘机械回采并应均匀同步下降、尾矿回采过程中应对初期坝。库区防渗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暴雨,大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不得回采作业。并且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寒冷地区的尾矿库冰冻季节不得采用湿式回采 过采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 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7.9。尾矿库回采工程涉及的铲装作业 道路运输 带式输送机运输,水力开采。挖掘船开采及电气设施应按GB、16423相关规定执行 7,10,尾矿库回采中止或结束后如继续堆存尾矿,应重新进行评价和设计、按照改建尾矿库的规定执行 否则应进行闭库.闭库应按尾矿库闭库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