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排洪设计5 4。1。尾矿库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尾矿库各使用期的防洪标准应根据使用期库的等别.库容、坝高,使用年限及对下游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表9确定。当确定的尾矿库等别的库容或坝高偏于该等上限,尾矿库使用年限较长或失事后对下游会造成严重危害者 防洪标准应取上限或提高等别,采用露天废弃采坑及凹地贮存尾矿的尾矿库,周边未建尾矿坝时.防洪标准应采用100年一遇洪水.建尾矿坝时,应根据坝高及其对应的库容确定库的等别及防洪标准,中线式或下游式尾矿筑坝的尾矿库。堆坝区的防洪标准应不小于50年一遇洪水,尾矿库排洪系统外的尾矿坝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的防洪标准应不小于年最大24h雨量均值 5.4、2 尾矿库应设置排洪设施、排洪设施的排洪能力不应包括机械排洪的排洪能力 5,4。3、除库尾排矿的干式尾矿库外,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不得采用截洪沟排洪 中线式或下游式尾矿筑坝的尾矿库,堆坝区的洪水如无法通过拦砂坝渗出坝外,应在拦砂坝前设置排洪设施 5,4、4,库尾式,库中式尾矿排矿筑坝的尾矿库的排洪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在设计最终状态时的尾矿库外围应设永久截排洪系统.当设计尾矿堆积坝坝高超过60m,应设置中间截洪沟,尾矿堆积坝外坡面下游应设置拦砂坝。所形成库容应满足储存一次洪水冲刷挟带的泥砂量,拦砂坝前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入口应高于泥沙淤积标高0,5m以上,并应及时清理坝前淤积尾矿、尾矿库运行过程中 应在尾矿堆积区设临时排水沟 将洪水排至尾矿库下游 洪水不得在尾矿堆积坝外坡面无序排放、5,4、5。尾矿库洪水计算应根据各省水文图集或有关部门建议的特小汇水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当采用全国通用的公式时.应采用当地的水文参数,设计洪水的降雨历时应采用24h 5.4,6,尾矿库调洪演算应采用水量平衡法进行计算,尾矿库的一次洪水排出时间应小于72h。5。4 7.尾矿库应采取防止泥石流,滑坡,树木杂物等影响泄洪能力的工程措施、5 4,8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型式及尺寸应根据水力计算和调洪计算确定.并应满足设计流态,日常巡检维修和防洪安全要求,对特别复杂的排洪系统。应进行水工模型或模拟试验验证、5.4、9.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应进行结构计算.结构计算应满足相应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要求。排水井还应满足GB、50135的相关要求。尾矿。尾矿水.尾矿库岩土体、尾矿库地下水对排洪构筑物有腐蚀作用的.应对排洪构筑物采取防腐措施,5,4,10。排洪构筑物的设计最大流速不应大于构筑物材料的允许抗冲流速、排水井井底应设置消力坑,在排水管或隧洞变坡。转弯和出口处,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消能防冲措施,5 4,11,排洪构筑物的基础应避免设置在工程地质条件不良或填方地段。无法避开时、应进行地基处理设计。排洪构筑物不得直接坐落在尾矿沉积滩上,5.4、12 除隧洞外的地下排洪构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基础应置于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对于承载力不足的地基,应采取符合基础承载力要求的工程措施 5、4,13 排洪设施在终止使用时应及时进行封堵、封堵后应同时保证封堵段下游的永久性结构安全和封堵段上游尾矿堆积坝渗透稳定安全及相邻排水构筑物安全、排水井的封堵体不得设置在井顶,井身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