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尾矿库生产运行6.1.一般规定6、1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尾矿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6,1、2 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和详细行图表、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6,1 3、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6。1。4,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尾矿库安全使用规划,提出新建 改建 扩建,运行期安全性复核和闭库的计划,上游建有尾矿库。渣库。排土场或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尾矿库、应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稳定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6.1 5.尾矿库运行期的坝体,排渗设施、排洪设施及其封堵设施。监测设施等工程设施应进行施工图设计,6,1,6.上游式尾矿筑坝法的子坝,中线式 下游式尾矿筑坝法的尾矿堆积坝。堆积坝坝体内预埋的排渗设施。干式尾矿库影响堆积坝最终外边坡稳定的区域。排洪设施的封堵设施等设施的施工过程应满足5 6.2,5,6.6要求,施工资料应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确认.6,1。7.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尾矿库库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6,1。8 尾矿库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 6.1。9,采用尾矿堆坝的尾矿库、应在运行期对尾矿坝做全面的安全性复核,以验证最终坝体的稳定性和确定后期的处理措施 尾矿坝安全性复核前应对尾矿坝进行全面的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性复核工作应由设计单位根据勘察结果完成。安全性复核应满足下列原则 三等及三等以下的尾矿库在尾矿坝堆至1,2 2、3最终设计总坝高,一等及二等尾矿库在尾矿坝堆至1.3、1。2和1、2、2,3最终设计总坝高时,应分别对坝体做全面的安全性复核.尾矿库达到一等库后,坝高每增高20m应对坝体进行全面的安全性复核、尾矿性质,放矿方式与设计相差较大时.应对尾矿坝体进行全面的安全性复核 6,1。10 尾矿库应设置通往坝顶,排洪系统附近的应急道路,应急道路应满足应急抢险时通行和运送应急物资的需求、应避开产生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且不应设置在尾矿坝外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