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库水位控制与防洪6、4.1,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库水位控制与防洪.6.4。2。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汛前应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尾矿库实测地形图 水位和尾矿沉积滩面实际情况进行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确定汛期尾矿库的运行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安全运行控制参数.6,4,3、湿式尾矿库库内水位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在满足防洪安全 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当库水位影响尾矿库安全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降低库内水位 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得骤降,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渗漏。不得用子坝挡水。6。4.4 干式尾矿库库内水位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尾矿库正常运行条件下不得存水、入库一次洪水应在72h内排出库外 6,4,5 尾矿库内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汛期应加强对排洪设施检查。确保排洪设施畅通,6.4.6,排洪构筑物的封堵预制件制作与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预制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并妥善保存,预制件内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局部凸坎高度不应大于5mm 并应按1,10坡度打磨.长度的允许偏差为 3mm,厚度不得出现负值 安装前应对预制件的强度、表面平整度等进行质量检查.保证用于安装的预制件质量满足设计要求.预制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并确保安装质量,6.4.7,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4 8。尾矿库排洪构筑物终止使用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