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物品管理11。1。危险物品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设施上任何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应存放在远离危险区和生活区的指定地点和容器内,并将存放地点标注在设施操作手册的附图上,个人不准许私自存放危险物品,设有专人负责危险物品的管理,并建立和保存危险物品入库。消耗和使用的记录。在通往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的通道口,舱口处,设有醒目的中英文危险物品标识。危险物品应有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11。2,作业者,承包者应建立放射性。爆炸性物品的领取和归还制度。领取和归还应遵守下列要求。领取人持有领取单领取相应的危险物品。领取单详细记载危险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放射源的取放应使用专用的工具,爆炸性物品存放在箱内。出入库的放射性源罐配有浮标或者其他示位器具,危险物品出入库有记录。领取人和库管员在出入库单上签字。未用完的危险物品及时归还,11,3,危险物品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专人或委托船员押运。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相关运输手续,有明显的危险物品运输标识,11。4。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易制毒,易制爆危险物品使用前应按规定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使用应有详细记录,使用后,及时将未使用完的危险物品回收入库。制定安全可靠的作业规程,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现场设有明显,清晰的危险标识。以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11,5,危险物品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存放场所远离生活区,人员密集区及危险区,并标有明显的中英文危险物品标识,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许将爆炸性物品中的炸药与引爆物或者放射性物品存放在同一储存室内,11。6。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准许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