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4。4.1.不准许酒后进入海上作业场所 不准许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不准许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海上作业场所.紧急医疗除外 4。4.2,开采作业活动过程中。作业场所应配备风向标,风速仪.4.4、3,不准许在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作业设施上从事各种可燃性气体的充装作业,实验用取样除外.陆岸终端另行规定、4、4.4.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作业设施的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 设置符合GB 2894和GB.16557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4 4、5、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出海与返回陆地的登记和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海上设施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4,4,6、海上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等安全保护装置.有坠落危险的井孔,人孔 泥浆池和油水舱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 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孔.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满足承载要求.4 4。7、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不准许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 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4,4 8 在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及油田废弃等作业中,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 作业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属作业者和承包者报告,井控事件、火灾与爆炸,平台遇险 包括平台失控漂移,拖航遇险、被碰撞或者翻沉,直升机事故.船舶遇险.包括碰撞,搁浅、触礁。翻沉,断损,急性中毒、潜水作业事故、其他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