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试生产阶段5.3,1 试生产前。应具备以下条件,方能进入试生产阶段,作业者应编制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安全措施、组织专家评估油气生产处理系统试压.供配电系统启停试验 打开井口物流.排放系统及其火炬调试以及工程支持的其他调试作业等的各类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取得发证检验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检验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作业者应对建造阶段的遗留问题整改情况逐一确认,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作业者应检查确认各类设备设施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机械完工状态 系统调试情况以及临时安全措施。确保设施整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作业者应编制发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规程 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作业者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 编制试生产期间使用的危险源清单,清单包括危险源。包括海洋环境条件,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等内容、作业者应对试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应急装备和器材,外部支援力量等进行检查确认,并通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准备情况,5、3.2、对于设计,建造安装和调试阶段发生的与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给出的安全技术条件有所差别的项目,作业者要在试生产阶段开展风险分析.并为生产阶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制度。5,3 3 试生产结束前、作业者应对因地质油藏数据变化.环境条件数据变化.设备缺陷 施工缺陷 分期建设与分期投用等所导致的与基本设计不符合的内容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并形成报告.由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5。3.4、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后6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应组织安全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