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工业建筑4,2,1,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下列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1,甲.乙类生产场所。2。甲.乙类仓库 3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滤尘设备间.4。邮袋库.丝麻棉毛类物质库 4 2,2.厂房内不应设置宿舍 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2 与甲 乙类厂房贴邻的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的抗爆墙与厂房中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分隔 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3,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内的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至少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4.2 3,设置在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4.2,4.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并供该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 配,电站、应采用无开口的防火墙或抗爆墙一面贴邻.与乙类厂房贴邻的防火墙上的开口应为甲级防火窗。其他变。配,电站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以及爆炸危险性区域外.不应与甲。乙类厂房贴邻,4.2,5.甲、乙类仓库和储存丙类可燃液体的仓库应为单 多层建筑、4、2。6,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甲 乙类库房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墙分隔,4、2 7 仓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及与库房运行,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甲 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 不应与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及其他场所贴邻,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 防火窗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4,2.8。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中,管,沟不应与相邻建筑或场所的管.沟相通 下水道应采取防止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流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