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工业建筑4,2、1,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下列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1,甲.乙类生产场所,2,甲,乙类仓库。3。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滤尘设备间,4,邮袋库、丝麻棉毛类物质库,4 2、2。厂房内不应设置宿舍,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 2 与甲,乙类厂房贴邻的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抗爆墙与厂房中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分隔,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3。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内的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至少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4、2.3,设置在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仓库 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4.2。4,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并供该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应采用无开口的防火墙或抗爆墙一面贴邻.与乙类厂房贴邻的防火墙上的开口应为甲级防火窗,其他变.配.电站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以及爆炸危险性区域外、不应与甲。乙类厂房贴邻,4、2 5.甲 乙类仓库和储存丙类可燃液体的仓库应为单.多层建筑。4、2、6.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库房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墙分隔,4.2、7,仓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及与库房运行。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不应与办公室 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及其他场所贴邻,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4,2,8.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中。管,沟不应与相邻建筑或场所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采取防止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流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