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生活热水7,3。1、生活热水应优先采用具有稳定。可靠的余热。废热、以及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热源.并考虑多种能源互补、7 3.2.居住建筑热水供应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有使用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住宅及公寓可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每栋建筑单设系统、不宜采用小区或多栋建筑共用系统,3。普通住宅及日用水量,按60.计,小于5m3且用水点分散的其他居住建筑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4,当单栋建筑设集中热水供应时、宜采用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7.3。3.集中热水系统水加热设备机房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没有专用热源站时、水加热设备机房与热源站宜相邻设置、2、水加热设备机房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m、7、3.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水配水点保证出水温度不低于45,的时间不应大于15s 2,应合理布置循环管道、减少能耗 3。对使用水温要求不高且不多于3个的非淋浴用水点,可不设热水回水管,7。3、5。水加热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2。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3.出水温度应根据其贮热调节容积大小分别采用不同温级精度要求的自动温度控制装置,当采用汽,水换热的水加热设备时。应在热媒管上增设切断气源的电动阀 7,3,6、生活热水系统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 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稳定的措施.7.3,7、热水加热 贮热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等附件应做保温.保温层的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的规定、管件及附件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相同、7,3。8,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对热水量 供热量.供水温度,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及故障报警 并宜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7、3,9。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水机组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 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7.3 9规定的数值 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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