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给水及生活排水7 2 1。设有城镇或小区给水、中水供水管网的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7。2,2,给水系统应结合市政条件,建筑高度,卫生安全、用水系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7,2。3 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不足采用加压供水时 给水系统分区及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给水装置.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2.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3。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 35MPa、4 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7。2 4,生活给水系统加压水泵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进行选型,并保证在设计工况下水泵应运行在高效区内,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7 2,5.生活给水加压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其服务半径应符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不宜大于500m。2,宜减少水泵吸水水池、箱。与用水点的高差、3,当设置低位水池、箱。时、低位水池,箱,宜设置于地下一层及以上、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7,2 6 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至室外管网,7.2 7 给排水系统管道,管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和管件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2、管件宜与管道相同材质。且宜与管道同径、3,管道与管件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卫生,严密。防腐,耐压 耐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