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可再生能源应用9。0.1.居住建筑应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建筑用能,可再生能源系统应与建筑。体化设计.9,0,2,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9,0。3。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且宜符合表9.0,3的规定,9,0、4.居住建筑应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的面积应满足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要求、9、0、5、太阳能热水系统宜设计辅助加热装置、辅助加热不应采用电热设备直接加热。空气能或其它热泵热水系统冬季设计工况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2,2。9,0。6 当选择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作为户用供暖空调的冷热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管区域的地下资源.土壤生态环境不得被破坏和污染、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及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 在设计与选用埋管数量时,至少应按一个供冷或供热周期计算。所选埋管换热器的管长及形式 应按冷热负荷 土地面积、土壤结构。土壤温度的变化规律和机组性能等因素确定,3,应对埋管区域的地下得热、失热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变化的模拟.明确地温场的变化规律.正确分配各类负荷和冷热源的交联关系.9,0.7.当选择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作为户用供暖空调的冷热源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时、应对地下水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确保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 且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2 当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时 应对地表水体资源和水体环境进行评价,考虑地表水的丰水。枯水季节的水位差,并取得当地水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 当地表水位航运通道时.取水口和排水口的设置位置应取得航运主管部门的批准.3,地表水换热系统为开式系统时、取水口应设置在水位适宜 水质较好的位置。并应位于排水口的上游、远离排水口,地表水进入热泵机组前、应设置过滤、清洗 灭藻等水处理措施,并不得造成环境污染,4。机组所需水源的总水量,温度、水质应按冷。热,负荷、水源温度。机组和板式换热器性能的要求综合确定 5 采用集中设置的机组时.应根据水质条件确定水源直接进入机组换热或另设换热器间接换热,采用分散小型单元式机组时 应采用换热器间接换热、9,0 8。采用水,地、源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全年综合性能系数 ACOP,制冷能效比,EER,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9、0。8的规定、9,0,9、地下室宜采用自然采光井,窗、或光导管照明系统改善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9.0 10。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满足下列要求.1.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宜采用建材型光伏构件。2 应优先采用并网系统、宜采用低压并网接入方式,9 0 11,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进行建筑一体化设计时。应解决构件在外围护上连接引起的热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