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落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改善浙江省居住建筑的室内热环境.实现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要求 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单幢居住建筑内设有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配套服务用房 应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1。0。3,居住建筑的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供暖,通风与空调 给水排水,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并应按规定应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耗,使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设计计算节能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