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文件、台建规,2012,27号,各县.市,区 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鉴于我市沿海地区的特殊水文地质状况,吸取我市部分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出现严重不均沉降的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地基基础设计,施工。监管.检测等相关工作 确保地基基础质量安全 一、限制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适用范围,下列情况严禁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抗拔桩。2、软弱地基中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坑中坑除外,的建筑工程,3、房屋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4,地下水或地基土对管桩的混凝土 钢筋及外露铁件有强腐蚀作用的场地,5 土层中夹有难以消除的孤石,障碍物。或含有不适宜作持力层且管桩又难以贯穿的坚硬夹层,或管桩难以贯入的岩面埋藏较浅且倾斜较大的场地。二,施工单位要加强桩基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原始记录保存等各环节的控制 完善桩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三,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工程桩施工参数与试桩参数不同等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召集勘察 设计等相关各方分析处理、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经原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能实施.四 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工程桩桩身混凝土质量。钢筋笼长度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时.应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测验证,五 当基桩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应分析原因并按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数加倍扩大抽检.根据全部检测结果 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六,桩基静荷载检测数量应严格按照,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规定执行,对于连体地下室的成片建筑 要保证每幢主楼下桩基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根,二、切实加强勘察设计审查工作,一、加强勘察审查工作,对于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到现场查明情况,对于勘察范围,勘察深度。勘察点数量等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标准的、不予通过审查.对于勘察完成后总图有较大调整的。应要求进行补充勘察.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场地条件复杂 土层变化较大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并将勘察文件报原审查机构审查、二 加强设计审查工作,要特别重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的审查 认真审查结构计算模型和结构计算书、严把审查回复关.对于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范 标准及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不予通过审查。对于沿海围垦场地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桩基的沉降时。应充分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不利影响 三、切实执行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沉降观测实施第三方检测的规定、一,为保证房屋建筑沉降观测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沉降和变形的异常情况,高层建筑,按JGJ3、2010第2 1 1条规定,的沉降观测工作。应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测量单位实施,二。观测工作开始前、观测实施单位应根据变形类型、测量目的,设计要求及测区条件 制定施测方案.施测方案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并报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三 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要求布置,沉降观测应测定地基的沉降量。沉降速率 沉降差、整体倾斜,局部倾斜等指标.四、正常施工,使用阶段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确定。首次观测要求在基础底板完成后进行 工程竣工时总沉降观测次数不得少于8次,每次观测的数据应在次日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在观测过程中 如遇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 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特殊情况时、应加密观察频率直至连续观测,五,工程竣工验收时 必须提供前15天内的沉降观测结果。观测结果须经设计单位确认。未提供有效沉降观测结果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四 切实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工作责任.确保房屋地基基础质量安全,一,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工程参建单位简化建设管理程序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下实施桩基工程先行施工 二,勘察单位应确保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成孔深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提供的勘察报告应内容齐全。真实有效。三。设计单位要根据勘察报告,建筑物重要性及荷载情况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不得为减少工程造价选择不合理桩型,四,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不得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文书.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施工工序,不得偷工减料,六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和旁站制度,对不符合桩基验收标准。程序的桩基工程不得主持验收或通过验收,七、桩基检测单位对确定的检查方案要严格执行、对检测结论应合理评价、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五,切实开展现有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质量安全的排查工作,一、在建工程项目 要重新对基础施工图及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确保设计满足地基基础安全要求。二.对辖区内所有竣工工程的沉降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发现使用阶段未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开始桩基施工的工程、如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应予设计变更。并经重新审查后,方可施工.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建筑。工程、质量,通知。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2012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