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 建设要求2,2.1.住宅项目不应在有滑坡 泥石流 山洪,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选址建设.且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电磁辐射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2,2 住宅项目建设应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2、2,3。住宅项目应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2、2,4。住宅项目中的建筑小品,围墙等附属设施应采取防坍塌 防坠落等安全措施。2。2.5.住宅建筑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2。2 6,在规定设计工作年限内。住宅建筑结构、部品和设备设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2。2。7,住宅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表2 2,7的规定。2,2 8.住宅建筑应满足居住所需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 隔热等性能要求、2,2.9。住宅建筑及其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2。2 10 住宅建筑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不应发生脱落 坠落 2 2,11,住宅建筑应提供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与条件,2 2,12 住宅建筑应具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并应在火灾时维持结构的稳定性,2。2 13、住宅建筑应具备与建筑高度相适应的灭火救援条件,2。2,14 住宅建筑严禁与经营,存放或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或储藏间等组合建造.2.2,15、装配式住宅建筑的结构构件和部件部品应符合通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