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 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 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