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 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 学法 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 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 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进步.开放 包容 文明,科学的理念 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 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 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 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 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 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