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 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赡养人、扶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一.歧视。侮辱。诽谤 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二、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三.赡养人的配偶或者家庭其他成员阻止 干扰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关心、不照料老年人、使老年人得不到家庭供养和照料的,四,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五,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六,侵害老年人合法财产权和居住权的.七,侵占 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奖励.高龄津贴等资金的.八 侵害老年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款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 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未按照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