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 财政。卫生行政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 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第四十二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办法、劳动保障 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第四十三条.劳动保障。卫生行政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按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向参保人员公布,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 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四十五条,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参保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保障.情况.对预付的统筹基金数量进行调控。第四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向病人告知有关医疗服务及收费明细情况.第四十七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省劳动保障和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财政等 部门制定和修订,并报省政府批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定价的规定,违反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帐户不支付超标准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