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应急管理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设计规范 DB14/T 2241-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护理风险防控规范 DB14/T 2143-2020
  • 山西省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162-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公共仓储运营规范 DB14/T 2129-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要求 DB14/T 2145-2020
  • 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指南 DB1403/T 2-2020
  • 山西省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 DB14/T 2126-2020
  • 山西省煤成气井群排水采气信息化建设要求 DB14/T 2246-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DB14/T 2147-2020
  • 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
第六章.新增耕地指标的管理与使用.第二十九条、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纳入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发展和建设、第三十条、使用省耕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通过有偿方式流转.主要用于保障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或者重点建设区域用地的占补平衡,第三十一条、使用设区的市,县,市,区 耕地开垦费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通过有偿方式流转.第三十二条、使用其他政府资金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可以通过有偿方式流转、使用自筹资金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使用其他民间资本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