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十四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 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二 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四,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六.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七.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九、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第五十六条、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二 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五。遇有交通信号放行机动车时.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进入路口,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七 乘坐机动车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八 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九.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 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 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