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十四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四 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六。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九 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第五十六条、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二 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 发送物品,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五.遇有交通信号放行机动车时。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进入路口,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七.乘坐机动车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八,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九、乘坐货运机动车时 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