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非机动车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十四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遇放行信号时 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二、左转弯时 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四 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六 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 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九 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十、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第五十六条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 没有人行道的。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 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五 遇有交通信号放行机动车时 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进入路口.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 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七 乘坐机动车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八,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 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九,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 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