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十四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第五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 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 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 6米的范围内行驶、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 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四、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六.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七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九,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十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第五十六条。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 四 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五,遇有交通信号放行机动车时 未被放行的行人不得进入路口 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七 乘坐机动车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八,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九,乘坐货运机动车时 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