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四条,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客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三 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四、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第三十五条.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 二 按顺序依次行驶。不得频繁变更机动车道,三,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四 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 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 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在规定的时间内 公共汽车,电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顺序行驶,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 公共汽车,电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上下站.出租汽车停靠站为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地点 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在设置出租汽车上下站的地点,出租汽车可以临时停车上下乘客 上下乘客后应当立即驶离、在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的地点。出租汽车可以临时停车上下乘客或者顺序排队等候 第三十八条,遇有重大国事.外事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采取管制措施3日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