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代履行 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 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 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 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第五十二条,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 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