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 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 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 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 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 依法给予赔偿.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 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