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 1。维.护7 1、1。本条规定了组合结构全寿命周期内的常规维护 组合结构应根据结构安全性等级.结构类型,设计工作年限及使用环境.建立全寿命周期内的结构使用 维护管理制度.1,组合结构桥梁所处环境较建筑结构更为复杂恶劣.因此规定每年都应进行至少1次巡检.2,钢结构连接节点中高强度螺栓发生延迟断裂后 坠落伤人事故时有发生 特别是在公共场景情况下属于比较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7.1。2、在达到设计工作年限后继续使用,结构材料性能变化。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环境、导致结构使用荷载变化等。进行改造或扩建、如结构开洞等,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如木材或复合材料发生材性变质和损伤,桥梁构件和连接的疲劳破坏等,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时.如改变或损坏钢与混凝土结合部,连接件以及桥梁支座、锚具等相关构造措施,在重大自然灾害后结构及构件受损但仍需继续使用。如地震,台风,火灾 洪灾、等情况下、均会改变原设计条件,影响结构的使用安全和可靠性。应进行检测和鉴定.7 1、3.对组合结构中钢结构来说.防腐是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技术措施,防火也是影响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措施。本条针对4种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第1款是基本要求.第2款除采取长效防锈措施,比如混凝土包覆等,在设计时应设定合理的容许腐蚀厚度值.对于寿命达不到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的部件应是可更换的。第3款除应采取构造措施外,还应提供在使用期内对部件。节点。构造检修,维修和清理灰尘,杂物的通道、第4款,外包混凝土如开裂或容易渗透、则不能发挥保护内部钢构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