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1 维。护7。1。1 本条规定了组合结构全寿命周期内的常规维护.组合结构应根据结构安全性等级,结构类型.设计工作年限及使用环境。建立全寿命周期内的结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组合结构桥梁所处环境较建筑结构更为复杂恶劣.因此规定每年都应进行至少1次巡检,2 钢结构连接节点中高强度螺栓发生延迟断裂后。坠落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公共场景情况下属于比较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7,1 2,在达到设计工作年限后继续使用、结构材料性能变化,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环境,导致结构使用荷载变化等。进行改造或扩建、如结构开洞等。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 如木材或复合材料发生材性变质和损伤.桥梁构件和连接的疲劳破坏等。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时、如改变或损坏钢与混凝土结合部.连接件以及桥梁支座,锚具等相关构造措施。在重大自然灾害后结构及构件受损但仍需继续使用,如地震 台风.火灾、洪灾,等情况下,均会改变原设计条件,影响结构的使用安全和可靠性,应进行检测和鉴定。7、1。3 对组合结构中钢结构来说 防腐是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技术措施 防火也是影响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措施.本条针对4种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第1款是基本要求,第2款除采取长效防锈措施,比如混凝土包覆等。在设计时应设定合理的容许腐蚀厚度值.对于寿命达不到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的部件应是可更换的 第3款除应采取构造措施外,还应提供在使用期内对部件 节点、构造检修 维修和清理灰尘。杂物的通道。第4款,外包混凝土如开裂或容易渗透,则不能发挥保护内部钢构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