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防火和疏散6。2 1.玻璃基板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2,2,玻璃基板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6 2,3、厂房内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熔化区可划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当符合下列规定时.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可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1,熔化区采用防火墙与相邻其他区域严格分隔 2,熔化区工艺生产线为4条及4条以上时。在每2条生产线之间分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3 前加工区与后加工区之间防火墙上自动传输设备的洞口,采取水幕系统保护 防火分隔水幕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4。设置移动式细水雾或水喷雾灭火装置.且每层不少于1套 6 2、4。支撑防火墙的钢结构框架受力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6,2.5。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综合性厂房 洁净室.区、与其他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隔断,穿过隔墙或顶棚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封堵.6,2、6、存储玻璃包装的木箱,纸卷等材料的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2。7。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一生产层、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当采取下列加强措施时 玻璃基板厂房后加工区室内任一点的安全疏散步行距离可结合工艺生产设备布置确定.但不得大于100m。1、洁净工作间生产区人员密度小于0,02人。m2 且在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2、安全出口分散布置.疏散路线便捷、并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3 吊顶及墙面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4,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系统。4、当设置避难走道时 避难走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6,2 8.消防专用救援窗口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6 2、9 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气体的配送间应靠外墙布置。房间泄压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且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房间和疏散走道的上方、下方或贴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