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6,3。1。轴心构件原有截面一般是对称的,若其损伤的非对称性不显著.可采用对称的加固截面形式.若其损伤非对称性较大。宜采用不改变截面形心位置的加固截面形式。以减小附加受力影响,本条给出的加固构件强度计算公式中引入了轴心受力构件的强度修正系数.以考虑其加固后截面的应力滞后的控制拉应变过大ηn,表达式参照了国外资料。轴心受力构件的加固强度修正系数仍需针对其不同设计工作条件类别和不同加固方法进行取值,取值方法与本标准第6,2,1条相同。6,3,2.当截面损伤非对称性较大和采用非对称或形心位置改变的加固截面时、应按偏心受力构件计算其强度,标准编制组负荷下焊接加固轴压钢柱试验结果表明、加固后构件的极限承载力和残余变形将受初始负荷大小的影响,为防止初始负荷对其极限承载能力的不利影响.务必在卸荷,计算和构造上采取稳健措施予以处理。6.3,3.截面加固的实腹式轴心受力构件的稳定性。其承载力与加固前后截面都有关系。由于稳定系数φ是临界应力除以钢材的屈服强度。当加固截面的钢材与原构件钢材屈服强度不一致时。计算将很麻烦 为此 参考国外加固标准的处理方法 在采用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时、引入了换算强度设计值f,以考虑新,旧材料屈服强度不同的影响、6,3.5 根据标准编制组近期完成的负荷下焊接加固钢柱的试验研究和有限元分析,发现钢柱在应力比小于0,2时 负荷下加固对其极限承载力无明显影响,推荐按照未负荷焊接加固的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