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厂房,仓库、平面布置8。3.1,厂房,仓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同一厂房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丙类敞开式厂房。其层数,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及设备布置确定.半敞开式厂房其层数。高度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封闭式厂房执行,当半敞开式厂房的敞开部分与封闭部分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厂房敞开部分的层数,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及设备布置确定、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墙高度应高出厂房较低部分屋面4m、当防火墙高出厂房较低部分屋面不足4m时 厂房屋面靠近防火墙4m范围内的屋面板及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3.办公室,休息室,控制室.化验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爆墙与厂房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4、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控制室 化验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当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5。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 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2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并贴邻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含油设备的变配电所可一面贴邻建造.2 无含油设备的变配电所可一面或两面贴邻建造.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执行,6.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甲 乙类中间仓库时 其储量不应超过1d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性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2.设置丙类中间仓库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3,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的有关规定,8,3、2,厂房,仓库.的外墙上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消防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 其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1。2m。2。每层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 各救援窗间距不宜大于24m。3 应急击碎玻璃宜采用厚度不大于8mm的单片钢化玻璃,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仓库。采用钢化玻璃门窗时、其玻璃厚度不应大于4mm,4,室外设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8,3,3、因工艺生产的特性需求、联合厂房相邻外墙必须设置连通口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相邻外墙的防火间距及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8.3,4.化学品库或危险品库应按储存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分类储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同库储存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开,火灾危险类别不同区域宜分别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8,3、5、建筑物的内部装修设计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