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企业消防站9.2.1、企业消防站是专职消防队的驻扎基地、主要包括用于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的建筑.道路,场地和设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投资建立、专门从事防火 灭火工作的专业化消防组织、主要担负本单位的消防保卫任务.部分精细化工企业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达到一定规模时、应考虑建设专职消防队,考虑到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火灾危险性差异大,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因此本标准对专职消防队建设未做统一规定,企业消防站建设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以及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 59号文,等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规范、对于不需设置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为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公安部印发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单位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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