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验.收11。2,1,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及地方性规定按系统的组成逐项进行。1.工程布置 验收应检查各组成部分是否齐全。配套,布置是否合理 验收可采用综合评判法 以能否提高雨水控制及利用效率为前提。2 雨水入渗工程、雨水入渗工程的面积可采用量测法.其质量可采用直观检查法,雨水入渗工程雨水入渗性能符合要求。引水沟,管,渠.沟坎及溢流设施布置合理 雨水入渗工程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尺寸,3。雨水收集传输工程,雨水收集传输应采用量测法与直观检查法,收集传输管道坡度符合要求.雨水口、雨水管沟,渗透管沟、入渗井以及检查井布置合理。收集传输管道长度与大小不得小于设计值。4.雨水储存与处理工程、工程容积检查宜采用量测法.工程质量可采用直观检查和访问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工程牢固无损伤,防渗性能好为原则、初期径流池 沉淀池,过滤池及配套设施齐全、质量符合要求、5,雨水回用工程、雨水回用工程可采用试运行法.雨水回用符合设计要求 6,雨水调蓄工程.雨水调蓄工程宜采用量测法和直观检查法、调蓄工程设施开启正常。工程尺寸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11,2,3 管网,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外观的验收外,功能性的验收必不可少 管道是否畅通 流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水质是否满足标准等均需进行验收.不满足要求的部分施工整改后需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本条要求的文件可反映系统的功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