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3。雨水回用供水系统7.3.1.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 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7.3,2,供水管网的服务范围应覆盖水量计算的用水部位。7。3 3,雨水供水系统应设自动补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补水的水质应满足雨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2.补水应在净化雨水供量不足时进行。3,补水能力应满足雨水中断时系统用水量要求。7 3。4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 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150mm。2,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 且应高于室外地面,7.3。5,供水系统供应不同水质要求的用水时 应综合考虑水质处理 管网敷设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集中管网系统或局部供水系统.7。3、6,供水方式及水泵选择.管道水力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7、3、7、供水管道和补水管道上应设水表计量装置。7。3,8、供水管道可采用塑料和金属复合管 塑料给水管或其他给水管,但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管.7 3。9,雨水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1,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2,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 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 雨水.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