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雨水入渗6,1。一般规定6.1。1、雨水入渗方式可采用下凹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入渗 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生物滞留设施.浅沟渗渠组合 入渗。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 渗透管,排放系统等。6、1、2,雨水入渗宜优先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 浅沟洼地入渗等地表面入渗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庭院.广场等硬化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 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2.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3 绿地宜设置为下凹绿地、涉及绿地指标率要求的建设工程 下凹绿地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4 非种植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6。1 3。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宜设在绿地下,也可设于非机动车路面下。渗透管沟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宜小于2m 入渗井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储水深度的4倍。6,1.4,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设置透水铺装.下凹绿地等入渗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应设疏水片材或疏水管等排水层。2,土壤渗透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3 当覆土层土壤厚度超过1 0m时 可设置下凹绿地或在土壤层内埋设入渗设施,6 1.5,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6 1 6。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渗透管沟、入渗井 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渗透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且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6。1 7,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雨水进入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6、1.8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2。8条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