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雨水入渗6 1,一般规定6.1,1、雨水入渗方式可采用下凹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入渗 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生物滞留设施.浅沟渗渠组合.入渗,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等,6,1,2。雨水入渗宜优先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 浅沟洼地入渗等地表面入渗方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庭院,广场等硬化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2.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3、绿地宜设置为下凹绿地,涉及绿地指标率要求的建设工程、下凹绿地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4、非种植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 6、1 3 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宜设在绿地下。也可设于非机动车路面下.渗透管沟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宜小于2m。入渗井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储水深度的4倍,6,1、4,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设置透水铺装,下凹绿地等入渗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应设疏水片材或疏水管等排水层、2,土壤渗透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3。当覆土层土壤厚度超过1。0m时,可设置下凹绿地或在土壤层内埋设入渗设施。6。1.5 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 构 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6。1.6、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 渗透管沟 入渗井 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 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渗透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 且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6,1.7。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 雨水进入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6,1 8.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2.8条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