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雨水入渗6 1 一般规定6、1,1,雨水入渗方式可采用下凹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入渗、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生物滞留设施,浅沟渗渠组合、入渗、渗透管沟 入渗井 入渗池 渗透管 排放系统等,6.1,2.雨水入渗宜优先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浅沟洼地入渗等地表面入渗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庭院。广场等硬化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2、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 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3 绿地宜设置为下凹绿地、涉及绿地指标率要求的建设工程,下凹绿地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4 非种植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6。1.3、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宜设在绿地下.也可设于非机动车路面下,渗透管沟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宜小于2m,入渗井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储水深度的4倍.6、1 4,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设置透水铺装 下凹绿地等入渗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应设疏水片材或疏水管等排水层,2。土壤渗透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 3.当覆土层土壤厚度超过1、0m时、可设置下凹绿地或在土壤层内埋设入渗设施.6.1 5、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 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 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6、1.6,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渗透管沟 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渗透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且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6 1,7.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 雨水进入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6.1 8。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2,8条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