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3、工程验收6,3,1。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验收应按 先产品,后系统,先分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 6 3 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实施工作准备,进场材料和设备的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和过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施工单位应分别按照本标准附录E。附录F和附录G的要求填写验收记录.并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署验收意见.6,3。3,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未经进场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和软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经进场验收的设备和材料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妥善保管.6,3,4 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应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6,3.5,系统检测时各系统安装调试应已经完成 并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具备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记录。6.3,6。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检测方案。6 3、7,功能验收应分系统进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测传感器显示数值是否与实际一致.2,应检测执行机构的状态是否与输出一致。3 应检测通讯类数值是否与发送端一致、6 3,8 系统检测应按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6。3 9、资料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完整的竣工图纸、2。工程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试运行和系统调试记录.6,3 10。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图纸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2。检查观感质量、3。抽查和复核系统检测项目 6,3。11。工程验收结论应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验收项目均达标.应判定为合格 验收项目虽存在问题但经过整改后能予克服的 宜判定为合格、对于有不达标项又不具备整改条件.或即使整改也难以符合要求的。宜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