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3,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现场控制器,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并应发出指令,指挥执行机构动作.4、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3、应为生产安全 调度、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3 3 2,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具有测定温度、湿度、压力、压差,露点.气体浓度、流量的功能、2、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可采用电动.气动.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可进行开关,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3、3、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2,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3,3。5 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工作站,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2,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报警和报警处理,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通信 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