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3。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现场控制器 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 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并应发出指令。指挥执行机构动作 4.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 3.应为生产安全,调度、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3 3。2.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具有测定温度.湿度。压力,压差。露点、气体浓度,流量的功能,2.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可采用电动。气动.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 可进行开关。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 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3 3、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2 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3、3,5 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工作站,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 2,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报警和报警处理.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 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 通信、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