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 3,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现场控制器 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并应发出指令.指挥执行机构动作,4。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3,应为生产安全,调度。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3。3.2.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具有测定温度 湿度,压力,压差,露点 气体浓度,流量的功能。2、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 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 可采用电动 气动,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 可进行开关、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3 3、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 2 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 3、3,5。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由工作站,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 2.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报警和报警处理。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通信 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 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