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3。1 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现场控制器,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 并应发出指令.指挥执行机构动作,4 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3。应为生产安全、调度 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3,3.2,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具有测定温度、湿度,压力,压差。露点。气体浓度 流量的功能.2、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 可采用电动、气动 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可进行开关 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3,3。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2。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3 3 5,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工作站、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2 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报警和报警处理.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 通信。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