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3 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 现场控制器 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并应发出指令,指挥执行机构动作,4。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3。应为生产安全,调度.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 3.3、2 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具有测定温度,湿度 压力,压差 露点.气体浓度,流量的功能、2 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可采用电动.气动。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可进行开关,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 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 3,3。4。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2,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 3 3、5,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由工作站,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2。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报警和报警处理 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 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通信,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 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