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再生干混砂浆6,3 1、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 6,3、2 集料制备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多个上砂料仓、再生骨料与其他骨料应分开储存。分别计量.2.宜设置烘干设备 3.宜具有去除大于5mm的粗颗粒功能,4 宜设置除铁装置,5 宜设置连续累计自动衡器,6,宜采用机械分级工艺、分级后集料宜单独存储、7 应设置收尘装置 6。3、3、生产系统宜设置再生建筑微粉仓,6.3,4。集料系统、砂浆成品宜设有在线取样口。6,3,5,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宜靠近再生细骨料堆场、6,3.6,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 51176的有关规定。6。3.7。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干混砂浆移动筒仓。JB T 120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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